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亟待制定科學全面的建筑外墻外保溫材料標準
- 評論:0 瀏覽:1829 發布時間:2012/5/29
既能保溫隔熱,又能防火,這是當今建筑的兩大功能訴求,但近年來發生在北京、上海等地的一些大型火災,均與建筑外墻外保溫材料有關。保溫與防火,二者如何兼得?5月16日,建筑墻體材料、門窗幕墻防火與安全標準支撐技術應用交流會在北京舉行,建筑防火與墻體材料的標準成為與會代表討論的焦點話題。
近年來,因建筑外墻外保溫材料燃燒性能不合格而導致的火災事故案例不勝枚舉。較為典型的有:2009年2月9日,中央電視臺30層的北配樓因高空煙花引起屋頂可燃的防水材料及外墻可燃的保溫板材燃燒,造成火災;2010年11月15日,上海靜安區教工公寓對外墻進行保溫裝修時,無證電焊工違章焊接作業,引燃可燃的外保溫材料而引發大火;2011年2月3日,沈陽萬鑫皇朝38層的B座公寓樓因煙花引燃可燃的外墻保溫材料迅速燃燒,B樓整體燃燒并引燃毗鄰45層的A樓。
與會專家分析稱,一些建筑火災的發生,不僅與建筑外墻外保溫材料有關,還與工程的施工管理、材料管理、安全管理以及施工程序等密不可分。住建部建筑節能與科技司墻體材料革新處處長何任飛認為,按照建筑材料及技術的要求,嚴格執行現有的標準規范,可將火災控制在合理水平,減少火災隱患。
據中國工程建設標準化協會副秘書長國中河介紹,在建筑外墻外保溫材料領域,我國已經建立起相對完備的法律法規及標準規范。2011年12月,國務院印發的《關于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國發[2011]46號)要求,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外保溫材料一律不得使用易燃材料,嚴格限制使用可燃材料。今年2月,住建部下發《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建科[2012]16號),對外墻外保溫工程的防火工作作出具體部署。
當下,新型建筑外保溫材料等新產品、新技術層出不窮,但是標準的更新換代難以跟上,受此影響,有些企業生產的產品在銷路上面臨障礙。河北一家新型建材公司的負責人白先生對記者表示,由于一些新型外保溫材料沒有統一的國家標準,公司制定了企業標準,但是標準的備案時間一般較長,一定程度上會影響企業生產。對此,業內人士表示,針對每一種建筑外保溫材料制定標準不現實,但是可以考慮制定通用性的技術標準,使標準在某一類行業內具有普遍適用性。
中國建材工業協會顧問、原國家墻改辦主任陳福廣認為,強化建筑防火安全,重在提高保溫材料的質量和性能,完善和提高建筑材料應用標準。目前我國建筑材料的應用標準有些是參照工業上應用的要求,簡單移植到建筑上,并且沒有按照節能建筑設計標準的應用要求,進行系統對比實驗,確定性能指標,存在不合理性。
住建部科學技術委員會常務副主任李秉仁表示,建筑外保溫材料標準的制修訂應該考慮技術上可行、經濟上合理。何任飛也認為,標準的制修訂應該考慮產品的綜合性能,讓標準具有科學性、全面性。
據了解,下一步,住建部等部門將會對現行的建筑外保溫材料標準規范加以修訂完善,特別是幕墻結構的建筑外保溫系統標準;另一方面,將會加大外墻保溫材料及技術體系的研究推廣力度,力爭在材料本身沒有做到完全不燃的情況下,通過管理、技術等措施,確保建筑防火安全,并及時跟蹤建筑外保溫材料及技術體系發展狀況,大力推廣產品性能良好、技術領先的外墻外保溫系統。(中國保溫網)